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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盗版长期“寄生”在各大搜索引擎、浏览器,谁之过?

来源: 互联网分析师于斌 时间: 2022-11-17 10:11:52

编辑 | 于斌


(资料图片)

出品 | 潮起网「于见专栏」

互联网时代,信息大爆炸。作为承载大量原创内容的网络文学创作平台,也因为聚集了大量的原创作者,而不断的对外输出很多高质量的文学作品。尤其是带有一定IP号召力的网络小说、影视剧本等作品,更是源于此类平台,让网文行业持续欣欣向荣。

不过,在网文平台涌现出很多优秀作者与作品的同时,各种盗版内容也随处可见、甚至横行猖獗。特别是各大浏览器、搜索引擎作为用户上网的重要入口,正在成为给盗版内容导流、推广的重灾区。

好消息是,网文行业首个诉前禁令在日前公开,针对的就是浏览器、搜索引擎的侵权行为。与此同时,“剑网2022”这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行动,也明确指出要集中整治未经授权通过浏览器、搜索引擎传播网络文学作品等侵权行为。

网文盗版横行的时代,迎来了积极的变化。

诉前禁令落实,网文维权便捷高效

实际上,自网文平台诞生以来,网络文学原创内容被大量盗版的现象就随之产生,并由来已久。目前在互联网上,仍有泛滥成灾之势。

而作为互联网核心入口的各大搜索引擎、浏览器、应用市场等,也成为盗版内容“偷梁换柱”、堂而皇之上架并大肆推广的温床。由于给非法内容导流,严重损害了内容创作者以及网络文学平台的商业利益、IP形象,因此网文平台、原创作者与这类流量入口平台的博弈也从未停止。

而由于这类平台长期对盗版内容的线上推广展示,缺乏有效的监管,甚至对其视而不见,因此也被业界视为盗版现象泛滥的“始作俑者”。而由此带来维权之争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以本次诉前禁令相关方阅文集团和神马搜索、UC浏览器为例。据媒体报道,早在2015年7月,上海玄霆娱乐(阅文集团旗下起点中文网)就曾起诉广州神马移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搜索)及UC浏览器侵权一案。

彼时,阅文集团认为,神马搜索为UC浏览器联合他人研发的产品,而UC浏览器内置“小说频道”的内容又是由神马搜索提供。这种联合组成盗版侵权链条的行为,正在成为一种新型的侵权形式,不但阻碍了行业发展,也成为行业最大的毒瘤。

据了解,一审结果是,UC浏览器、神马搜索败诉。当地法院判决认定UC浏览器内搭载的神马搜索提供转码阅读是侵权行为;同时神马搜索被责令停止对阅文集团13部小说文学作品的传播权,同时赔偿原告侵权损失及其合理支出共计54万元。

不过,该案由于神马搜索不服相关判决,而于次年向当地高院提起再审申请。因此,该案也于时隔三年后的2018年中,方才尘埃落定。上海高院最终裁定驳回神马公司的再审申请,确认神马公司运营的“神马搜索”,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网络文学作品的行为,构成直接侵权。

而通过阅文诉UC浏览器、神马搜索案的过程不难看出,由于案件审理周期长,可能会导致在最终判决生效前,网络侵权行为还在继续,仍然会给原创作者及网文平台带来巨大损失。

与2016年侵权案周旋周期太长所不同的是,今年5月底,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发出诉前禁令裁定书,责令UC浏览器、神马搜索立即停止侵权。值得一提的是,这是网络文学领域公开的首份诉前禁令。而从阅文申请诉前行为保全到法院作出裁定,前后仅耗时4天。

据了解,这得益于法院经审查认为,UC浏览器及其内嵌的神马搜索内含有大量未经申请人许可的涉案作品链接,如不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将影响申请人的市场交易机会,给申请人造成流量降低、收入减少等难以弥补的损害,故裁定UC浏览器、神马搜索立即对涉嫌侵害《夜的命名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链接采取删除、屏蔽、断链等必要措施。

所谓的“诉前禁令”,是指“诉前行为保全”,也就是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在起诉前请求法院作出的制止被控侵权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权行为的命令,以避免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实际上,诉前禁令早就存在,只是这一在民事诉讼中曾经较为冷门的手段,近年来却因为网络影视、音乐等领域侵权现象频发,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一次,苦盗版久矣的网文领域也有了诉前禁令的身影。

「于见专栏」认为,诉前禁令制度可以有效避免盗版、侵权者肆无忌惮,从而抱着侥幸心理,去冒侵犯知识产权的风险。这无论是对于内容创作者的权益保护,还是之于网络文学行业的健康发展,其积极意义不言而喻。

IP时代来临,知识产权保护势在必行

近年,随着全民自媒体时代的来临,内容IP的价值从未如此之大、如此被重视。也正因为如此,即使抛开内容创作者、网文平台的权益,而从社会发展、人类进步的高度来看,也需要重视原创IP的价值。而保护原创作品的商业价值与经济利益,也才能与我国按劳分配的社会制度相契合。

在盗版内容泛滥的同时,为这类内容导流、提供访问入口的搜索引擎、浏览器、应用市场给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巨大的危害,也不容忽视,加强相关监管,也刻不容缓。

这一方面是因为,盗版行为如果没有得到互联网主流平台的遏制,而是更加放任,将会让盗版者变本加厉,不利于警示其它盗版行为的发生,也无法从源头根除盗版现象。

另一方面,由于盗版侵权内容的存在,原创作者、原创内容平台的利益受损,将会破坏行业良性循环的机制,甚至严重挫伤原创IP内容输出的积极性,从而阻碍群体文化价值的传承与沉淀,影响知识的共享与普惠。

与此同时,由于利益分配错位,原创作者的劳动成果没有获得相应的回报,盗版侵权者反而赚得盆满钵满,也有悖按劳分配的社会基本分配原则,带来的结果也将是劣币驱逐良币,让行业进入恶性循环。

由此可见,在文化IP盛行的当下,全社会都在呼吁保护内容创作者的权益。而将更大范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地,也将势在必行。

剑网2022重拳出台,盗版行为将无处藏身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直在有力推进。最富影响力的当属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启动的剑网行动。

“剑网2022”是全国连续开展的第18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于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开展,聚焦广大创新主体版权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规范发展与打击惩治并举。

“剑网2022”明确提出,要对未经授权通过网站、社交平台、浏览器、搜索引擎传播网络文学作品等侵权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这也意味着,浏览器、搜索引擎盗版网文泛滥的乱象,已经引发了国家核心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浏览器、搜索引擎到了必须整改的时候。相信在失去主流搜索引擎、浏览器等平台的支持后,盗版行为将逐渐丧失生存土壤。而真正具有内容原创能力的作者、提供优质原创内容的网络文学平台,也才能进一步发挥创作的价值,并获得应有的商业回报。

作为内容平台之一,「于见专栏」也很庆幸地看到,侵权盗版行为,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相关部门、企业与机构、个人应用者的重视。而且,在相关监管不断完善后,相信也会逐渐得到遏制。

无论是诉前禁令在网文行业的出现,还是剑网行动在全国范围内的持续推进,对搜索引擎、浏览器等网络平台的侵权盗版行为都是一种警示,对内容产业发展则是一剂强心针。可以预见,这些积极信号会让内容创作者更加积极地参与IP创作中。而在IP价值得到保护后,行业的发展也将前景光明、未来可期。

结语

打击网络文学盗版侵权的各种积极信号,显然只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冰山一角。不过从小处着眼,也是在保护原创作者劳动成果、网络文学平台的商业利益基础上,前进了一大步。

而上升到更高的高度,网文行业健康可持续、行业从业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更是关系到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意义不容小觑。

因此,作为国内主流的互联网入口,各大浏览器与搜索引擎等网络平台,理应有这样的社会责任感,更应当有互联网大企业的格局与担当,向盗版现象、侵权行为说“不”,给内容创作者一个清朗的版权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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